项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服务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为加强项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保证预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监管资金安全可控,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等规定,受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项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服务项目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项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LZXZB-2025032
3.招标方式:框架协议
4.入围数量:4家
5.服务期限:3年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以实际年份为准。)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或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营业执照》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
(2)在项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承诺遵守项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的二级分行及以上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3)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提供相关材料)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提供相关材料)
(5)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提供相关材料)
(6)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级最高级别分行或者省级最高级别分行授权的其他分行作为投标主体。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招标文件中;
2.3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
2、领取招标文件方式:请提供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性材料;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文件命名: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25年12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