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商洛电厂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陕西大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商洛电厂石灰石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陕西大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2×660MW工程烟气脱硫系统BOT项目,位于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镇张村,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项目建成投产后,SO2排放浓度低于35mg/Nm3,粉尘浓度低于5mg/Nm3,达到国家超净排放标准。该项目由陕西大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委托其下属单位商洛大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维护。脱硫吸收剂采用外购石灰石粉(325目,90%过筛率),两台机组年石灰石粉使用量约50000吨,通过石灰石粉罐车输送至制浆区的石灰石粉仓储存。
2.招标范围:负责为商洛电厂提供所需的石灰石粉足量供应,每批次必须随车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单。石灰石粉品质严格执行协议书质量标准。根据买方库存情况及要求随时调整,保证买方每日用量。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交货地点:商洛电厂石灰石粉仓。
4.交货期:招标供货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投标人每日定时供货,以保证招标人安全库存及正常运营。如遇异常天气、停机检修等特殊情况,招标人提前24小时通知投标人调整供货数量或暂停供应。具体供货原则以双方签订的商务合同为准。
5.质量标准:投标人提供的石灰石粉需完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钙含量、粒度分布等。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大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商洛电厂石灰石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制造商(或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其生产能力证明文件(年生产能力须大于10万吨,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线现场照片、主磨机采购或租用的发票复印件),并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为准)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参与投标的授权证明文件,并提供授权制造商(或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证明材料(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线现场照片、主磨机采购或租用的发票复印件),同时提供代理商和授权制造商(或生产厂家)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为准)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队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队若为委托或租赁的,同时须提供委托或租赁协议;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 21日17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