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安阳县第七中学东校区教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受安阳县第七中学委托,就安阳县第七中学东校区教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安阳县第七中学东校区教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1.2采购编号:YTGJ-202510008
2.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安阳县第七中学东校区教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2.2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3服务地点:安阳县第七中学东校区
2.4服务期:正式合同签订后1年(另有试用期2个月),
2.5采购预算(餐饮劳务服务费):4900元/月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餐饮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以来(任意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3>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
<2>提供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3.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9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独立餐厅,非零散售饭窗口。
3.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者,请于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8日下午14时3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开启地点:安阳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