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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安医院工会委员会2025年“冬送温暖”活动物品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18 浏览次数:1

东莞市长安医院工会委员会2025年“冬送温暖”活动物品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东莞市长安医院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市长安医院工会委员会2025年“冬送温暖”活动物品购置项目(采购编号:ZYDG-25-221)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性质

1. 项目内容:东莞市长安医院工会委员会2025年“冬送温暖”活动物品购置项目

2. 采购预算金额:¥285,000.00元

3. 数量:1项

4. 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200万元以上认定,相关领域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特定资格条件:无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失信记录已失效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1. 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需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 购买文件后不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需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 磋商文件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址

1. 递交时间:2025年11月28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2. 递交地址:东莞市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1.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址:东莞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