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开芯数科市场化项目合作供应商增补公开招募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HC-2025(D)078)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湖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2027年开芯数科市场化项目合作供应商增补公开招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浙江湖州开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公开招募2026-2027年浙江湖州开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市场化项目合作供应商增补。未入2025-2027合作供应商名单的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报名参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采购包1:设备采购;(002)采购包2:系统集成;(003)采购包3:软件服务;
(004)采购包4:信息化维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采购包1: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项目招募活动。)
2、申请人应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
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002采购包2:系统集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项目招募活动。)
2、申请人应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
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003采购包3:软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项目招募活动。)
2、申请人应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
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募文件规
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004采购包4:信息化维护)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申请人应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
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8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