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鑫茂酒店改造及户外广告大屏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房县鑫茂酒店改造及户外广告大屏项目监理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总投资:5000.00万元
4.最高限价:以《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4 号文收费标准的 55%,供应商按费率报价,最终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须提供投标截止日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
4、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