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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养育中心设施设备配套项目货物类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18 浏览次数:1

清远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养育中心设施设备配套项目货物类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清远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养育中心设施设备配套项目货物类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5.5399万元,招标人为清远市社会福利院(清远市儿童福利院、清远市光荣院、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855,399.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远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养育中心设施设备配套项目货物类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远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养育中心设施设备配套项目货物类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己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按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9.提供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4日17时30分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时3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