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维修服务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述
项目批准单位: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26年度维修服务供应商项目
项目地点:江苏南京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入库数量:5家
最高限价(折扣率):折扣不得高于70%;高于此折扣将被否决投标。
注:结算金额=经审核后的结算价*中标折扣率。
招标内容:公交集团及所属公司维修服务。
★入围有效期:1年。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1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纳税资格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则以官方网站实际查询情况为准);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0月01日至2025年10月01日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担过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单项建筑工程施工或累计50万元的维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发票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原件备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其中,业绩材料须为投标人承担业绩,且合同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则须提供补充证明材料,业绩材料中发票金额不少于50万元)。
3.1.5 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则以官方网站实际查询情况为准);
3.1.6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
(2)提供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并且加盖社保机构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1.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9:00时至2025年11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下午13时00分
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南京市
3.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递交地点为南京市,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其他说明
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期限未满的;
2. 根据建办厅[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 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编入投标文件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编入投标文件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 根据住建部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旧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请提供最新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