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团泊湖商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防监控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CD-ZC-2025-03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团泊湖商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防监控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团泊湖商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团泊湖商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防监控系统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团泊湖商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防监控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团泊湖商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防监控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拥有类似规模项目的成功案例和经验,出具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拥有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体系,出具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须提供财务正常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或证明材料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缴纳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零
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7日08时00分到2025年11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基本户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文件费600元至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口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