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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咨询规划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18 浏览次数:2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咨询规划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NJXYS-2025215C)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采购条件

本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咨询规划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咨询规划服务项目。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咨询规划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咨询

规划服务项目:详见采购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12时00分到2025年11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下文附件采购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14时30分

六、文件开启时间

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01日14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详见下文附件采购公告

七、其他

详见下文附件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XYS-2025215C

2.项目名称: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咨询规划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需求简介:为推动计量院数字化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采购人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咨询规划服务,旨在确保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工作科学、有序推进。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5.本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90万元整。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周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有关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其

他资格性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独立法人独立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其独立参加投标并承诺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的授权书原件、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仅

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

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接单位可以不提供证明材料,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并截图留存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拒绝下述承接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承接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接

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接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磋商文件获取及截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起至2025年11月

25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价格:500元/份,售后不退。(如网上汇款,请注明本次项目编号)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按代理机构要求的方式和渠道获取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影印件)。供应商可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发至邮箱以获取“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word版,信息填好后将该表发回邮箱,由项目负责人核实后办理手续并提供采购文件1份。若需要邮寄纸质采购文件,请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中注明邮寄信息。(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免费发送至已办理获取手续的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具体事项联系本项目负责人。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接收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2月01日14:00(北京时间)

(二)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14:30(北京时间)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派熟悉产品或服务性能和技术参数的1名授权代表出席。

五、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开始

(一)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2月01日14:30(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必须遵守,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中标后的投标产品(包含相应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如专利权、版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的主张或起诉。一旦出现被主张或认定侵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带来的全部最终不利后果。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文件一式4份(1份正本、3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另请提供盖章后的响应文件正本的电子版文件1份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以U盘形式,贴上含项目编号的标签,随纸质文件一同密封

提交,文件格式应为PDF格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5.本采购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