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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青吉污水处理厂扩容与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智能化改造升级公开

发布日期:25-11-18 浏览次数:2

公安县青吉污水处理厂扩容与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智能化改造升级公开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501-421022-04-01-137044-0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公安县青吉污水处理厂扩容与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000万元,招标人为国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3)公安县青吉污水处理厂扩容与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智能化改造升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3公安县青吉污水处理厂扩容与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智能化改造升级)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6.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6.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设备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内容。

6.3联合体投标,报名由牵头人办理。

6.4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共同投权代表负责签著本项目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对此予以认可。

6.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组织招投标,不得分包、转包,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501-421022-04-01-137044-03

2、项目名称:公安县青吉污水处理厂扩容与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智能化改造升级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招标主要内容为在厂区自控系统建设更新的基础上搭建全厂的智能化水务系统,进而实现全厂的智能化运营提升。本次建设涵益了从厂区进水、中间工艺单元、出水的全流程智能管控。通过全厂智能感知系统的布设,以及配各先进的智能化算法,进而实现全厂的智能可视、可控、可预测、可预警、可管理五大功能。招标范围包含智能化水务系统的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竣工验收、售后服务及全流程的技术服务。

5、项目概况:公安县青吉污水处理厂位于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区,杨家厂镇安全区与柳梓河交汇处,总建设规模为6万m3/d,分三期建设,目前全部已建设完成,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排放标准A标准。目前青吉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水量约为3.0万m/d。共三路进水,废水来源为:

(1)以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氨基酸类高氮有机废水,日处理量约10000~

12000平方米/天:

(2)杨家厂镇生活污水日处理量约3000~5000m2/d;

(3)造纸污水及其它综合污水,日处理量约5000~8000m/d;

(4)高浓度难降解化工废水,日处理规模约500m'/d(远期1000mP/d)。

污水通过不同的系统进入污水处理厂后分别采用两种主体工艺线路进行处理。一期、三期:两级A/O池+二沉池;二期:初沉池+好氧选择池+射流暖气池+二沉池。两种主体工艺处理后的水再经过深度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随着公安县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的不断增加,现状污水处理系统存在难以适应青吉工业

园区水质水量的新变化(如难降解废水冲击、污水水源变化可能影响出水COD波动,等等)、

高效沉淀池无备用以及因环保新规需进一步提升COD出水指标等问题。本项目的实施旨在解决上述相关问题,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本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已获得了超长国债资金的补贴,资金已落实。

6、最高限价:750万元(人民币)

7、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加国债资金

8、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造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6.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6.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设备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内容。

6.3联合体投标,报名由牵头人办理。

6.4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共同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项目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对此予以认可。

6.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组织招投标,不得分包、转包,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

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符合上述资格的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资料一套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

(3)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

(4))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

报名时携带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以上资料验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

1、开始时间:2025年12月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12月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自行领取。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