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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夏经济开发集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清运车辆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5-11-18 浏览次数:3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集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清运车辆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BHJY-2025-00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招标条件:本2025年清运车辆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5.38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JY-2025-006

2、项目名称:2025年清运车辆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105.38万元

5、最高限价:105.38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为2个项目包,采购内容见下表,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采购要求:

包号:()2025年藏龙岛清运车辆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47.3万元

包号:()2025年庙山清运车辆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58.08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1129日至20261028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任何重大安全事故,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以下任何一条相关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的将被拒绝报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行贿出具无行贿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1117日至20251121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

3、方式: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间内,由拟派本项目的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二代身份证原件获取文件。

4、售价:500(元)

四、开启

1、时间:2025112714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