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电子支气管内窥镜等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电子支气管内窥镜等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邮箱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完成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中财采
2.项目名称: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电子支气管内窥镜等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内容不分包,投标人对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
进口
备注
1
电子支气管内窥镜
1
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要 求
35
32
进口
核心
产品
2
床旁气管镜
1
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要 求
19
15
合计
54
47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 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3)范围包括:上述采购内容的供应、运送及其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 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地点:
(5)交付时间:电子支气管内窥镜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付到指定地点;床旁气管镜合同签 订后60天内交付到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的,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 备案凭证和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 和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相应产品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
(2)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 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投标人自身经营备案凭证、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三 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投标人自身经营许可证、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进口设备,须提供有效的代理证明或授权书(生产企业授权,或国 内代理商授权,或其他有效代理证明)及相关代理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 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獲取招標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