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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人民医院手术动力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19 浏览次数:2

隆昌市人民医院手术动力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MHT-XM202511259)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

一、招标条件

本隆昌市人民医院手术动力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98万元,招标人为隆昌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隆昌市人民医院为满足业务需求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一套手术动力系统,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隆昌市人民医院手术动力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隆昌市人民医院手术动力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制造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资料复印件;经销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资料复印件。(如涉及)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人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10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