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青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Q-2025-115)
项目所在地:河北省,沧州市,青县
一、招标条件
本青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供应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青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范围:聚合氯化铝(液体)供应商入围。交货地点:青县城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入围期限):3年。供应商入围家数:2家。总使用量采购约2106吨,约3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供应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供应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厂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所投产品应具有计量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且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液体)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评审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否则均无效。
5.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0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4日(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上午8:30-下午17:30,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供应商项目招标人为青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形式选择聚合氯化铝(液体)供应商入围。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聚合氯化铝(液体)供应商入围。
2.2交货地点:青县城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3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入围期限):3年。
2.4供应商入围家数:2家。
2.5总使用量:采购约2106吨,约3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厂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所投产品应具有计量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且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液体)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评审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否则均无效。
3.5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4日(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上午8:30-下午17:30,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0日9:00(北京时间)。
5.2(A)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