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中标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于2025年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获批后拟分期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期(含),募集资金用途为存续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有息债务的到期偿付、补充营运资金等,具体以实际为准。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3家中标单位。
2、招标范围: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 PN)发行所需的全部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设计发行方案、制作申报材料、完成债券注册及发行、协调各中介机构以及后续存续期管理等全过程的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必须有总部的授权文件;
2、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提供总部的即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提供总部的即可);
4、投标人团队成员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未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证监会或交易商协会通报或处罚;
5、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投标人未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暂停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处罚期间内;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2)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四、信息填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日8: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