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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20 浏览次数:5

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ZB-2025-044)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拟安装21264块峰值功率为720Wp的单晶硅双玻组件,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5.31008MWp,交流侧容量为13.120MW;安装5530kW50kW110kW250kW300kW320kW等不同规格的逆变器:安装25kF的微风发电机组:配置22.5MW/5JWh的储能装置:配置15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枪合计数165),其中:直流充电桩(240kW,12)5台,直流充电桩(120kW,12)10台,交流充电桩(7kW,11)135台。同时配置57kW(112)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另外,设置2台光伏指示牌、改建2座智慧岗亭、设置2台花瓣式光伏花、建设l0座风光互补路灯,实验楼两侧设置4座风光互补路灯等智慧园区元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须具有经中介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511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无需将以上截图置于投标文件中,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并作为备案资料留存):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11210900分到202511271730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1日至20251127(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12110930

六、开标时间:202512110930

七、其他

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送变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送变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拟安装21264块峰值功率为720Wp的单晶硅双玻组件,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15.31008MMp,交流侧容量为13.120MW:安装5530kW50kW110kW250kW300kW320kW等不同规格的逆变器;安装25kW的微风发电机组;配置22.5MW/5MWh的储能装置;配置15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枪合计数165),其中:直流充电桩(240kW,12)5台,直流充电桩(120kW,12)10台,交流充电桩(7kW,11)135台。同时配置57kW(112)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另外,设置2台光伏指示牌、改建2座智慧岗亭、设置2台花瓣式光伏花、建设10座风光互补路灯,实验楼两侧设置4座风光互补路灯等智慧园区元素。

招标范围:材料设备采购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招标内容:材料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首件货物供货完毕,其余货物自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单之日起15日内供货完毕。

交货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煤机路1(中标人负责卸车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须具有经中介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511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无需将以上截图置于投标文件中,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并作为备案资料留存);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1日至20251127(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211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