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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无人机EL检测技术应用开发系统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5-11-21 浏览次数:1

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无人机EL检测技术应用开发系统采购公告


一 、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无人机EL检测技术应用开发 系统项目(第三次招标)


2、预算金额(元): ¥500,000.00元


3、最高限价(元): ¥500,000.00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内容


采购包号


项目内容


采购数量


供货期


A


光伏电站无人机EL检测技术 应用开发系统采购


1


30天内完成(包括供


货、安装、调试、验


收等工作)。


6、项目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 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 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 明资料。


(5)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  、(东实通〔2023〕37号)、(东实通〔2024)163号〕(东实通〔2024〕195号)为准,


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2、其他要求


(1)具备自主开发或深度集成的光伏组件EL缺陷AI智能识别分析软件能力。(须提供 单独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2)为本项目配备核心技术人员(如飞控工程师、图像算法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硬 件工程师等)需具备2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须提供单独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外包,包括整体外包转包及分拆外包及转包。(须提供单独承诺书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三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要求


1、采购文件领购时间:2025年1 1 月 1 9 日起至2025年  1 2 月 3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