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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医院能源审计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发布日期:25-11-21 浏览次数:1

南陵县医院能源审计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陵县医院能源审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慨况


2014年5月医院易址搬迁,占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医院编制床位548张,现有职工711人。


三、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要求


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


 


                                              能源审计服务


南陵县医院能源使用系统(包含电力、水、燃气、汽油),依照国家有关的节能法规和标准,根据现场调研、主要能耗系统(或设备)的能效测试、审核,进行数据采集、分析节能效果和节能潜力、整理编制相关审计报告及节能规划


 


 


2.85万元


 


1. 按医院服务需求出县能源审计报告(4份纸质版、1份电子版),报告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


2.服务费用报价为完成能源审计服务工作全部费用,院方无需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服务费在项目完成后按医院付款流程支付,支付前需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四、能源审计范围边界


本项目审计范围:对南陵县医院能源资源消耗情况,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现场调研测试、项目基准评估等。


五、能源审计参考依据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令2015年第32号)《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导则》(DB44/T 2268-2021)《“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国管节能〔2021〕195号)


六、能源审计工作内容及要求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节能法规和标准,对医院用能系统进行深入全面的分析与评价,进行详细的全面能源审计。需全面地收集医院的用能数据,必要时进行用能设备的测试工作,以补充一些缺少计量的重要数据,进行医院的能源实物量平衡,对重点用能设备或系统进行节能分析,寻找可行的节能项目,提出节能技改方案,并对方案进行经济、技术、环境评价。其主要工作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对医院的主要建筑物情况、供配电系统、暖通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围护结构以及其他用能系统情况进行调查,掌握用能单位的总体基本情况;


二是对医院的能源管理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医院的主要节能管理措施,查找管理上的薄弱环节;


三是对医院能源统计数据的审计分析,重点是主要耗能设备与系统的能耗指标的分析(如热水、空调、供配电、给排水、空压系统等),取得较为可靠的基本数据,便于进一步分析查找设备运转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是对全面能源审计医院,在审计中发现的重点能耗环节,进一步对该方面或系统进行封闭的测试计算和审计分析,查找出具体的浪费原因,提出具体的节能技改项目和措施,并对其进行定量的经济技术评价分析;


五是医院能源审计报告的编制应参照《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导则》(DB44/T 2268-2021)标准要求。


七、能源审计报告


本项目须根据现场勘察、调研走访、结合现有能耗及费用情况,出具能源审计报告。能源审计最终报告应该包括以下主要部分:


(1)能源审计执行概要;


(2)医院概况;


(3)能源资源管理状况;


(4)能源资源计量及统计状况;


(5)能源资源消耗/消费指标计算分析;


(6)主要能源资源利用系统分析;


(7)节能效果与节能潜力分析;


(8)审计结论;


(9)附件。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熟悉国家有关节能、能源的政策、法律法规、能效诊断规范性(标准)文件和检测标准等。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在采购人的不良服务商清单之列。


5.具有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具有同类能源审计业绩


九、完成时间要求


本项目完成期限,能源审计报告须在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出具。具体如下:


1、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约定的能源审计服务方案完成能源审计报告,提交招标人,并报告能源审计结果;


2、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补充、完善能源审计报告,并获得招标人认可;


3、中标供应商应商按约定时间内向采购单位提交对应的能源审计报告。


十、保密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当对其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建立并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具体保密要求如下:


1、中标供应商不得利用所获取、掌握的采购单位及其他政府部门的任何保密内容从事采购单位及其他政府部门授权工作以外的任何事情,不得披露、允许第三方使用;


2、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完成项目后,须立即将项目成果提交采购单位存档,未经采购单位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3、中标供应商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明确项目开展过程中各环节的保密性要求,确保相关资料和信息的保密性。


十一、有关事项

1、本信息发布挂网期限3个工作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