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金港港务有限公司三期大院围墙建设项目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镇江金港港务有限公司三期大院围墙建设项目设计标段
2.项目范围:本项目为镇江金港港务有限公司围墙建设项目设计,设计范围包含:围墙、非机动车棚、二道门门楼、中心游园、北山河南桥至11号门慢行系统出新、钢桁桥、宣传栏等。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建筑、基础、结构(含钢结构)、廊道包封、给排水、消防、强弱电(智能化)、环保等设计工作;③勘察(测量)工作包括:为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按规范要求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专项审查;④后续服务包括:协助材料采购、施工及监理招标,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配合,配合业主进行相关专项审查,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其它详见第六章服务要求。
3.工期/服务期/交货期:20日历天(分段累计)。(1)合同签订后3天内完成工程勘察测绘。(2)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初稿(含预算),经初审后3天内完成修改。(3)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7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4)服务期:合同签订到竣工验收通过止。
4.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镇江市镇江金港港务有限公司镇江港厂区内
5.采购预算(元):100000元(含税)
6.采购限价(元):100000元(含税)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以下条件:a、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b、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份市政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①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委任务书)、合同原件扫描件;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时间等,则还须提供该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4)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当月或上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其他要求:/
2.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截止响应文件递交当日,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响应人没有被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之内。
三、采购文件获取请于2025年11月20日2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5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