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反假货币培训机构采购市场调研公告
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二、调研时间
本次市场调研自即日起2025年11月26日17: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以上信息网站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2)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3)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4)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5)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6)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5、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在报名截止之日止,存在以下情形的: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禁用或退出期内以及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暂停合作期内;因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处于建行系统内暂停合作期内;在建行系统内被给予“警示谈话”、“取消候选资格”、“削减供应份额”、“审慎选取”、“暂停合作”轻微违规行为处理的次数超过3次;均不允许准入;
8、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形的: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围标串标”等情形),被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给予行政处罚的,不允许准入;
10、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建设银行所要求的全部责任;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