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环洛河休闲农业板块食药同源初加工项目工程(二期食品级车间)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NDN-2025-1120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木洛宁县环洛河休闲农业板块食药同源初加工项目工程(二期食品级车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7.157065万元,招标人为洛宁县马店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洛宁县环洛河休闲农业板块食药同源初加工项目工程(二期食品级车间),位于洛阳市洛宁县马店镇,主要工程内容(1)车间墙体及门窗(2)地面及吊灯;(3)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宁县环洛河休闲农业板块食药同源初加工项目工程(二期食品级车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宁县环洛河休闲农业板块食药同源初加工项目工程(二期食品级车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出具在本项目成交后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格式详见谈判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1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需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N-2025-1120号
2、项目名称:洛宁县环洛河休闲农业板块食药同源初加工项目工程(二期食品级车间)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71570.65元
最高限价:571570.65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1包洛宁县环洛河休闲农业板块食药同源初加工项目工程(二期食品级车间)571570.65571570.6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洛宁县环洛河休闲农业板块食药同源初加工项目工程(二期食品级车间),位于洛阳市洛宁县马店镇,主要工程内容:(1)车间墙体及门窗;(2)地面及吊灯;(3)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2)采购范围:谈判文件、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包段划分:共1个包(4)工期:30日历天(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