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2026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发行材料审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DES2025-55
2.项目名称:恩施州2026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发行材料审核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万元
5.最高限价:50万元
6.采购需求: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资料、项目概况表、项目详细信息表等申报资料,可研批复、初设批复、环评批复、选址和用地预审、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要件,以及后期省财政厅要求新纳入审核范围的资料,审核其完整性、合规性、准确性、真实性,协助编制《恩施州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发行材料评审服务绩效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本项目以一个审核项目为单位进行计费,根据实际审核项目数量,据实结算。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6.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须由牵头人领取,响应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后不得再行转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 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5年12月05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