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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厅舞台专用话筒及其他音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2-09 浏览次数:4

星海音乐厅舞台专用话筒及其他音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受广东省星海音乐厅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星海音乐厅舞台专用话筒及其他音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星海音乐厅舞台专用话筒及其他音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T251119-GT440001-15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3,700.00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1(话筒及其他音响系统设备采购):

包组预算金额:793,700.00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话筒设备         双通道手持无线话筒     1(套)  详见第二章     267,350.00      

1-2   话筒设备         单通道数字无线手持话筒     8(套)  详见第二章     46,800.00        

1-3   话筒设备         双通道无线头戴话筒     1(套)  详见第二章     168,950.00      

1-4   调音台     小型数字调音台     1(台)  详见第二章     270,000.00      

1-5   其他音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     可编程音频播放系统     1(套)  详见第二章     5,000.00 

1-6   其他音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     音频播控器     1(套)  详见第二章     3,000.00 

1-7   其他音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     双通道USB-C专业音频接口          2(条)  详见第二章     2,600.00 

1-8   其他音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     数字音频播放系统         2(台)  详见第二章     30,000.00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响应时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提供格式自拟的书面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格式自拟的书面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格式自拟的书面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包组1(话筒及其他音响系统设备采购):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包组)响应:供应商须参照响应承诺函格式内容提供相关承诺或提供响应承诺函。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参照响应承诺函格式内容提供相关承诺或提供响应承诺函。

4)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若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生产制造证明;供应商为非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授权书如由货物代理商出具,还须同时提供货物生产制造商对代理商的授权书)。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1209日至20251215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1909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121909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