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云煤一矿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评估服务项目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云盖山煤矿一矿,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该标段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7日
二、采购范围及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名 称
规格
型 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云煤一矿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评估服务项目
详见技术方案
//
个
1
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新《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环资[2020]80号)的文件要求,云煤一矿应对已有进行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程进行阶段性评估工作。由于矿井无能力编制《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评估报告》,现需要有能力的单位对我矿编制《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评估报告》。
2、项目技术方案(要详细具体):
(1)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评估调查。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通知》(豫财环[2017]111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环资[2020]80号)等规定向矿井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阶段性评估服务。
(2)编制报告。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环资[2020]80号)和《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技术要求(试行)》(豫国土资[2014]99 号)进行编制阶段性评估报告。
(3)提交成果。将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云盖山煤矿一矿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评估报告文本提交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核。
(4)评审备案。由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针对提交的《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由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备案
(5)后续服务。协调解决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评估服务中的各项问题,直到问题解决。
(6)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云煤一矿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评估报告的编制,且应严格履行职责,以确保生态修复阶段性评估工作圆满完成。否则违约方按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所有经济损失。
3、实施地点及运输方式:
云盖山煤矿一矿
4、技术标准:
河南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通知》(豫财环[2017]111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环资[2020]80号)、《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技术要求(试行)》(豫国土资[2014]99 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5、验收标准:
(1)投标单位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评估服务工作,并确保通过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对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评估服务工作的评审备案。
(2)投标单位提交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评估报告的纸质版3份,电子版资料1份。
6、对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要求(投标资格要求或特殊的商务条件)
投标单位具备生态修复评估资质能力、业绩和相应的技术人员及设备,能够胜任资源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评估服务工作。
7、安全操作:
完成云煤一矿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评估服务项目工作过程中遵守安全规定。
8、付款条件:按时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评估服务项目工作并出具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评估报告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按照甲方资金计划执行付款。要求预付款者,视为不响应,报价无效。
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厂商要求、询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供应商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前至少提前24小时完成报名,否则,采购方有权不予审核通过。本次采购公示期满7天后,如生产建设急需,采购方有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前截止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资质、技术服务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能力。
3、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具备生态修复评估资质能力、业绩和相应的技术人员及设备,能够胜任资源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评估服务工作;
(2)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提供具有响应相关技术服务的近三年相关业绩(业绩合同不少于2项)及其他证明材料。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询价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8)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11)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12)被列入河南能源或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5、其它要求
(1)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服务总价(含人工费、技术服务费、其他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
(2)供应商必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按时完成具备生态修复评估资质能力、业绩和相应的技术人员及设备,能够胜任资源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评估服务工作并出具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评估报告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分期付款),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或电汇。
(3)供应商应对所提供项目服务给予保证,在要求工期内按时做好评估服务工作并出具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评估报告。
(4)供应商必须详细查阅询比价公告及合同条款,报价即视为响应。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投标单位的各项明细报价应符合市场成本定价规律,开标后评标时,经评委认定严重偏离市场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不得参与本次评标,影响严重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各类项目投标。(例如,市场价普遍10元或更高价的物资或服务,报价0.01元,甚至以此价格中标后,无法供货或服务,则为严重影响招投标,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各类采购项目)。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评标方式:合理低价法。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本次采购根据商务、技术、报价等因素综合评审,采取有记名投票法,得票数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六、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综合评比最优的供应商。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中标单位依据采购单位通知签订合同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