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热点招标:文山州社会福利院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WZ202512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文山州社会福利院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0万元/年,以实际配送量结算,招标人为文山州社会福利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 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文山州社会福利院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文山州社会福利院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 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制度,成立不满1年的, 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 立以来的税收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②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 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信用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白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 臼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 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
*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 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5年12月11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①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②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 的供应商请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 联系项目负责人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
七 、 其他
文山州社会福利院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文山州社会福利院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YNWZ20251208。
2.项目名称:文山州社会福利院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价:50万元/年,以实际配送量结算。
5.采购控制价:50万元/年,以实际配送量结算。
6.采购需求生鲜(肉类、海鲜、禽蛋)、蔬菜、粮油调料(大米、食用油、面粉)、奶制品、
水果、鲜粮(米线、卷粉)、干货类等。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季度采购人将组织一次测评、如有3次被评为
不合格的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组织采购。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 · 所供的食材必须完全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和经营标准、质量检测标准、环保标准 及食材出厂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安全、卫生、质量、防疫、环 境国家行业法律法规要求。
10.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 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制度,成立不满1年的, 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
立以来的税收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②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
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信用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 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 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 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 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 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①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②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发送至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 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24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 拒收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