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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2-12 浏览次数:2

2025年度@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RZ-2025-12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选取供应商1家,为采购人提供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由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场地,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经营管理、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采购,每日为采购人提供教职工早餐、午餐服务:每日为采购人学生提供午餐服务:间餐如有需求另行由双方协商解决供餐服务标准、费用:采购人现有食堂设施设备需要升级、维修等情况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服务标准需符合《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教体艺厅函(2024)39号)文件、《全省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备管理工作指南》(吉教联(2025)1号)、《吉林省敦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A级,同时具备HACCP或I8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配备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和至少

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如注册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

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7.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o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8.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1.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记

录。;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8日16时00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3)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及HAOCP或ISO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料;(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可不提供);(6)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