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招标推荐!兴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项目
发布日期:2025-12-1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兴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兴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项目。
2.项目标的:兴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0亿(含)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主承销商。
3.债券品种: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存量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合法合规的用途。
5.发行计划:根据招标人资金需求状况,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6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7.承销费用:承销费率不得超过1.5%/年,通过比选确定承销费率但最终费率仍然以签承销协议费率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6.未处于被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做出停止市场行为处罚的期限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业务资格(投标人需提资质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17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名称:兴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标的:兴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0亿(含)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主承销商。
4.债券品种: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存量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合法合规的用途。
6.发行计划:根据招标人资金需求状况,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承销费用:承销费率不得超过1.5%/年,通过比选确定承销费率但最终费率仍然以签承销协议费率为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