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集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碳酸氢钠添加剂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H-2025HW-0903。
项目名称:延吉市集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碳酸氢钠添加剂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元/每吨(单价)。
最高限价:2600.00元/每吨(单价)。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碳酸氢钠550吨(最终数量以供热期结束实际发生量为准)
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供货时间:按照每次甲方通知需求数量为准,10天内完成供货。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每次甲方通知需求数量为准,1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5日至2025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鲜章)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正文写明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则无需提供此项内容);(2)营业执照(副本);(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4)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