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陇海院区餐厅改扩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陇海院区餐厅改扩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XS-2025-46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陇海院区餐厅改扩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99616.82元
最高限价:599616.82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陇海院区北院餐厅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为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主要内容为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原有构筑物部分拆除等。如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备案等施工手续的由中标单位负责协同办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工期:60日历天;
4)缺陷责任期:2年;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各专业等有关规范、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9)采购范围:本工程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所包含、界定的全部内容;
10)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缺陷责任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16日至2025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信息(格式自拟,并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3.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