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国信招投标管理服务平台,提供货物招标信息、工程招标信息、服务招标信息、电力招标信息等招投标信息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电力招标
栏目导航
热门阅读
电力招标

高新区垃圾及渣土清运工作项目监理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0-13 浏览次数:1

高新区垃圾及渣土清运工作项目监理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R(JL)-2025-022;

项目名称:高新区垃圾及渣土清运工作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

竞争性磋商范围:完成高新区垃圾及渣土清运工作项目监理工作,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2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规模项目业绩经验;

2.3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

2.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2.8在2022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10月10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获取。

方式:请潜在的供应商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发送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鲜章)扫描PDF版回传,完成磋商文件获取登记。如因潜在供应商未及时回传造成未成功登记,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是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