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业务辅助用房改造项目(重新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产科业务辅助用房改造项目(重新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产科业务辅助用房改造项目(重新采购)
2.项目编号:GDZX2025161号
3.项目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号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预算金额其中绿色施工安全数及要求(元)防护措施费(元)产科业务辅助用房改详见磋商文件造项目(重新采购)1项《用户需求938,249.7227,013.39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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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文件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分要求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5、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装修工程或修缮工程库内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已经入库的证明资料复印件或网站截图),或承诺成交后完成注册入库(须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磋商文件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①线上方式购买:通过网站“联系我们”获取《获取文件登记表》,发送邮件方式进行获取磋商文件。
②线下方式购买: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进行获取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事宜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00(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