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锅炉压力容器技术检验所检测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ZJZC-2025-TJ-004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蓟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蓟州区锅炉压力容器技术检验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4.202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州区锅炉压力容器技术检验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蓟州区锅炉压力容器技术检验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蓟州区锅炉压力容器技术检验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蓟州区锅炉压力容器技术检验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
A、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B、开标前三个月内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
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4.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范围内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网络方式:请投标人编辑邮件发送至我司,编辑内容为:邮件标题为“获取文件+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现场方式: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函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包(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