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集团财产保险统保保险经纪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集团财产保险统保保险经纪服务项目已通过公司审批,项目业主为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财产保险统保保险经纪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集团财产保险统
保保险经纪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
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亿元,集团下辖167家全资和控股企业,集团主营业务包括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投资及金融服务三大主业,以及与主业协同的设计咨询、资产管理、能建矿建等产业。集团在水电、风电基础上新增煤炭供应、抽水蓄能、光伏、化学储能等业务。在集团财产保险统保项目工作中,引入保险经纪服务模式,做好集团财产保险方案制定、保险采购、理赔支持、风险减量服务等工作。
2.3招标范围:委托一家保险经纪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保险经纪人,为招标人提供优质的保险经纪服务,服务险种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一切险、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机器损坏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营业中断险、医疗责任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车险、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货物运输险等,服务范图包括但不限于:
2.3.1根据招标人需求,协助招标人确定保险方案;
2.3.2协助招标人进行优质价廉的保险采购;
2.3.3协助招标人办理投保并对相关保单进行审核;
2.3.4协助招标人支付保险费,当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协助招标人通知保险公司;
2.3.5实时为招标人提供保险咨询;
2.3.6应招标人要求,通过保险讲座或专题会议等形式为招标人提供保险培训;
2.3.7协助招标人全程进行保险索赔:应招标人要求,为招标人提供接、转报案服务;向招标人提供事故处理合理建议;协助招标人准备索赔文件;督促保险赔款及时到位。
2.3.8组织协调保险公司为招标人开展风险减量服务,提高招标人的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2.3.9协助招标人做好防灾防损服务,提供风险查勘、风险咨询、风险评估等风控方面建议,助力招标人提升防灾防损能力。
24服务期限:哲定24个月(具体以后续保险服务期限为准),自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签订起计算,至项目保险合同履行结束及其项下所有遗留问题处理完毕止。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保险经纪机构。
(2)投标人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且合格、有效;
(3)投标人须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存缴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提供存缴保证金的凭据或者保单复印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0月1日至今)须独立承担至少1个统保型项目的一揽子保险经纪服务业务,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所服务统保型项
目,其投保人的下属控股或管理的子公司数量不少于5家;(2)所提供的“一揽子保险”服务涵盖险种不少于下述三个类别:财产一切险、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机器损坏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营业中断险、医疗责任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车险、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货物运输险等。(3)至少具有一个燃气、煤炭、抽水蓄能、水利水电、光伏、风电项目运营或建设期的保险经纪服务业绩,且单个项目保险金额不低于5亿元(单个保单或单个保险合同或保险协议)。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持有保险经纪机构核发的《保险经纪人员执业证书》,近5年内具有国内保险经纪或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经验,并具备承担大型企业集团统保或一揽子保险项目的相关经验。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3.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5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上午8:30-1
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将授权书、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600元/套,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