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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第十二中学校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10 浏览次数:1

南阳市第十二中学校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商公告

(招标编号:HNHHCS2025-1028)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第十二中学校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8.044591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阳市第十二中学校消防改造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第十二中学校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市第十二中学校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份不足的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9、根据《关于在政府来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0日08时00分到2025年11月1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