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名称 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名称 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中标方资本金出资 20%,银行贷款8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拟利用实施机构运营的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范围内的相关建构筑物及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同时建设相应的防护、监控、维护等配套设施。根据实施机构提供的测绘资料,项目总可利用面积约为22150.00㎡,拟安装的光伏组件数量6550块,组件功率630Wp,总装机容量约为4126.50kW。其中,建筑物屋顶光伏面积约5317.00㎡,利用污水厂水池空间搭建钢结构光伏面积约15936.00㎡,其他(地面光伏、车棚等)铺设光伏面积约897.00㎡。项目充分开发利用湛江市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建设绿色环保的新能源。从能源资源利用、电力系统供需、项目开发条件以及项目屋顶面积和阵列单元排布等方面综合分析,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资料,本项目设计总装机容量为4126.50kW。
招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为实施机构运营的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范围内的场地,详见《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面积测绘报告》。本项目合作年限合计25年,其中建设期1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24年。
工期(交货期) 本项目合作年限统一按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设计使用寿命25年设定,从《分布式光伏发电节能服务合同》和《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算,项目可分批建设。因此,本项目合作年限合计25年,其中建设期1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24年。
最高投标限价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说明:①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③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④如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本项目不作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 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请登录)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11-12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1-20 17:00:0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