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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5-11-12 浏览次数:2

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器材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消防器材供货服务

2.3采购预算:折扣系数1.0

2.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投标报价:本项目为固定折扣,折扣系数1.0,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良好的供货和配送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4.2方式:凡确认参加投标者,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om,并同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未成功获取询比文件。注: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将另行组织招标流程。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3售价: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13时30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