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瑞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混合机A、B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P23-A-102-23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
、招标条件
本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瑞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见分包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混合机A、B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混合机A、B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关于分包、转包
4.1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主体实施。
4.2限制分包
(1)投标人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的任何工作内容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2)若需分包的,投标人需将分包人的资质提交招标人审核及备案。分包人需具备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应专业承包或劳务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5、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6、具有三元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类似设备的业绩。
7、必须响应甲方要求按甲方进度需要提供足额人力资源进行加班及倒班。(投标文件必须有应对方案):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1日00时00分到2025年11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1月1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1日14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23-A-102
2、项目包号:P23-A-102-234
3、项目名称: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混合机A、B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4台混合机A、14台混合机B:1600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5、采购需求:4台混合机A、14台混合机B,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00日历天设备进场。
7、验收标准在接到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起一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关于分包、转包
4.1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主体实施。
4.2限制分包
(1)投标人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的任何工作内容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2)若需分包的,投标人需将分包人的资质提交招标人审核及备案。分包人需具备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应专业承包或劳务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5、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6、具有三元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类似设备的业绩。
7、必须响应甲方要求按甲方进度需要提供足额人力资源进行加班及倒班。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请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采购文件。
3.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1月1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3.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3)具有三元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类似设备的业绩。
3.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整,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4.1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1日14时00分;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