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办位育中学(临江路校区)保安服务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黄浦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民办位育中学(临江路校区)保安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民办位育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8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民办位育中学(临江路校区)保安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民办位育中学(临江路校区)保安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3.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2日10时00分到2025年11月18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3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13时00分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上海民办位育中学(临江路校区保安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现进行邀请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
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3.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民办位育中学(临江路校区)保安服务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学校内部及学校围墙周边的保安服务。
服务期限:12个月(本项目实施招一用三,即一次招标三年有效,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
(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3、服务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预算金额:800000元。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8日的10:00-16:30: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须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章及公司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
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日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报告(第2页)、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以上证照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需递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5年11月25日13:15:00(或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须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