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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横水镇长岭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13 浏览次数:1

洛阳市孟津区横水镇长岭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T-2025-054

2、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横水镇长岭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47489.46元;最高限价:447489.46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孟津区横水镇长岭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一个标段。

(3)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15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优先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需依法缴纳社保。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外省企业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版盖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

(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信用承诺书;

现场获取文件的投标人,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获取文件要求的,不予发放文件。

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1.时间:2025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