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华2025年高压管线智能巡检系统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QY-2025111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港华2025年高压管线智能巡检系统二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南京港华2025年高压管线智能巡检系统二期项目高压管道智能巡检项目分二期,2023年完成一期内容建设,本次招标采购高压管线智能巡检项目(IRIS)(二期)无人机系统及综合软件平台部分:包含不限于无人机库、智能化电动多旋翼无人机、机载四光吊舱、机载空中喊话照明一体机、机载激光甲烷仪、微波通讯链路、工作站、综合软件平台(含第三方视频等数据接入储存与处理)另外本项目涉及的全域无人机飞行航线申请也在此次内容之列。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8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京港华2025年高压管线智能巡检系统二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港华2025年高压管线智能巡检系统二期项目: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运营合格证复印件)。
3.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无人机巡检系统平台(包含无人机销售和无人机软件系统建设的相关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时间和金额以合同展示内容为准,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字迹清晰并能明显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软件平台的制造商并提供所投软件或系统的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6投标人提供无人机、无人机机库及本项目涉及的无人机挂载硬件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向投标人开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人为所投某硬件制造商的可不提供对应产品授权书或售后服务承诺函,其余产品仍需提供相关材料)。
3.7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系统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在税务网站上查询到相关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9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无发生请写“无”)。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有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1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
3.1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提供承诺函)。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他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原件备查。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4日14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