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储能电站项目一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辰溪储能电站项目,已由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辰溪储能电站项目备案证明(辰发改能备(2025)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怀化长峡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100MW/200Mwh的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5亩,包含独立储能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消防水泵房、升压站、送出线路等。技术路线为磷酸铁锂电池;应用场景为电网侧(共享式)储能电站。主要功能:构网型储能,以调峰为主、兼备一次调频、快速调压、AGC、AVC、黑启动、新能源容量租赁等功能;技术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和《湖南省电池储能电站指标要求》执行;环保安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2.2招标内容与范围:工程建设模式为EPC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从储能电站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监造,供货、运输及储存、升压站区、储能站区等建(构)筑物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消缺、调试工作、并网手续办理、试运行、性能试验(第三方检测),安全设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安全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职业健康影响评价(职业卫生“三同时”验收、消防报验、相关政府部门、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晕监督站以及以及属地电网公司的验收申报和审批许可(含特种设备使用许可)验收,其他工作:负责办理项目施工许可、项目水士保持及环境保护监测和验收、各类试验质量监督以及并网手续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设备质保期的服务
2.3建设地址: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火马冲镇工业基础业综合园。
2.4投资额:总投资约30000万元。
2.5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及地方、行业相关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主要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符合技术条款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友的新(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3.3信誉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页截图或相关的承诺证明并加盖公章)。
3.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输变电),且项目期间未担任任何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函)。
3.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3.6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且中担任同类职务(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承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应的证书及社保等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电力工程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三家;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5年11月13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4.2售价:400元。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5日10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