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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郑市辛店镇东土桥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14 浏览次数:2

2025年新郑市辛店镇东土桥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2025年新郑市辛店镇东土桥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新郑市辛店镇东土桥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LRDL-2025-003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

4.1.项目地点:辛店镇东土桥村

4.2.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4.3.项目预算:499569.54元

4.4.工期:40日历天

4.5.质量要求:合格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潜在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由供应商将相关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企业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电话预约领取)。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购买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二、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资料,需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为一份,需用A4纸复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原件验后退还。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