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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智能制造系基础教学设施设备购买项目磋商

发布日期:25-11-14 浏览次数:2

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智能制造系基础教学设施设备购买项目磋商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智能制造系基础教学设施设备购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9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个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5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21日17时30分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智能制造系基础教学设施设备购买项目,采购人为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己落实。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智能制造系基础教学设施设备购买项目;

2.2采购内容包含采购需求中所需软硬件的开发、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运行、维护、软件升

级,如有)及其他相关伴随服

务,具体详见需求清单;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预算金额:79万元;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并具备验收使用条件;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验收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2.8质保期:3年: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

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

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对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

(或投资人)信息】;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5.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3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有效的营业执照。

6.竞争性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