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建发·青云府项目(一期)示范区和货量区景观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BC-GC2025GC-G1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随州市,随县
一、招标条件
本随县建发·青云府项目(一期)示范区和货晕区景观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490.5万元,招标人为随州市兴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随县建发青云府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工程景观工程的所有内容(包工包料)最高现价1490.5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随县建发·青云府项目(一期)示范区和货量区景观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随县建发青云府项目(一期)示范区和货晕区景观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招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
标时间内;
(2)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同时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资料(税收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
(3)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
对申请人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招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申请人,作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当天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现场查询复核投标人信誉查询结果,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5)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具有有效岗位资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相应专业人
员。;
本项目不允计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7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2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15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