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万基金属钠有限公司液态产品、固态产品、固态包装桶回桶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GP-2025-03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万基金属钠有限公司液态产品、固态产品、固态包装桶回桶运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80万/每年,招标人为洛阳万基金属钠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洛阳万基金属钠有限公司洛阳万基金属钠有限公司液态产品、固态产品、固态包装桶回桶运输项目,主要为金属钠的运输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其中液态产品运输约150万/每年;固态产品运输约370万/每年;固态包装桶回桶运输约60万/每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万基金属钠有限公司液态产品、固态产品、固态包装桶回桶运输项目一标段;
(002)洛阳万基金属钠有限公司液态产品、固态产品、固态包装桶回桶运输项目二标段;
(003)洛阳万基金属钠有限公司液态产品、固态产品、固态包装桶回桶运输项目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万基金属钠有限公司液态产品、固态产品、固态包装桶回桶运输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中一标段、二标段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4类)(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运输车辆车型要求为国6及以上或新能源车型(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8)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002洛阳万基金属钠有限公司液态产品、固态产品、固态包装桶回桶运输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中一标段、二标段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4类)(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运输车辆车型要求为国6及以上或新能源车型(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8)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003洛阳万基金属钠有限公司液态产品、固态产品、固态包装桶回桶运输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中一标段、二标段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4类)(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运输车辆车型要求为国6及以上或新能源车型(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8)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8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2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万基金属钠有限公司液态产品、固态产品、固态包装桶回桶运输项目
2、招标编号:HNGP-2025-034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万基金属钠有限公司洛阳万基金属钠有限公司液态产品、固态产品、固态包装桶回桶运输项目,主要为金属钠的运输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其中液态产品运输约150万/每年;固态产品运输约370万/每年;固态包装桶回桶运输约60万/每年)。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预算控制金额:一标段液态产品运输:液态钠0.6元/吨/公里。
二标段固态产品运输:固态钠0.4元/吨/公里。
三标段固态包装桶回桶运输:固态包装桶回桶0.028元/个/公里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为一标段液态产品运输;二标段固态产品运输;三标段固态包装桶回桶运输。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