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国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太湖具身智能产业园物业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SW2025-S-G-11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太湖具身智能产业园物业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60.92658500万元,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太湖具身智能产业园物业服务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太湖具身智能产业园物业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太湖具身智能产业园物业服务采购: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苏州市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名称:太湖具身智能产业园物业服务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JSSW2025-S-G-111
三、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陆拾万零玖仟贰佰陆拾伍元捌角伍分(¥16609265.85)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单位在职
员工,须提供该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