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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至德州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绿色低碳试点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07-02 浏览次数:6



衡水至德州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绿色低碳试点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至德州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绿色低碳试点项目咨询服务项目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衡水至德州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4〕1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衡水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起自邓家庄枢纽互通,与大广高速相接,向东止于衡德高速冀鲁界南运河,与山东省滨德高速相接,路线全长49.24公里。衡水至德州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起止桩号为K36+981.823~ K86+221.411。


2.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内容为衡水至德州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绿色低碳试点项目咨询服务,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内容为编制衡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拆除桥梁混凝土再生利用试点、沥青路面冷再生技术应用试点、绿色低碳建材应用试点、施工过程碳排放管控试点共4项绿色低碳试点项目任务各阶段上报、验收资料,满足交通运输部要求,包括试点方案编制及阶段性报部材料、总体验收报告、分项验收报告、准备各类会议汇报PPT及汇报材料等,以及组织各类会议,包括衡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绿色低碳试点项目任务自评会、交投集团评审会、省交通运输厅评审会、交通运输部初审会、交通运输部审查会等,确保试点项目通过交通运输部审查。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衡德高速改扩建项目通车,且试点项目通过交通运输部审查,并完成全部咨询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 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7月 2 日9时00分至 2025年7月 6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 22  日10时00分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