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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委党校智慧校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07-03 浏览次数:3



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委党校智慧校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委党校智慧校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委党校智慧校园项目

2.2招标编号:HNZB2025210396

2.3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委党校智慧校园项目,主要围绕河南省委党校校内智慧校园财务平台、智慧校园一校通平台搭建和智慧校园一校通服务门户平台建设,结合支付结算、银校直连等主要功能,实现招标人现有业务和产品在校内和全校教职工关联对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委党校智慧校园项目系统的开发、系统集成、测试上线、系统优化完善、数据服务、硬件产品的供货安装、技术咨询、驻场服务、用户使用培训、运维质保及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

2.6建设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硬件设备60日历天内安装到位、软件系统1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上线运行。

2.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9免费运维、质保服务期:验收通过之日起软件系统免费运维不少于五年,硬件设备免费质保不少于五年。

2.10招标控制价(含税):976.08万元;

2.11中标人数量: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①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情况。提供承诺函、“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案由:刑事案由”检索关键词为“贪污贿赂罪”和“案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串通投标罪”的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②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提供承诺函。

③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④本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况。提供承诺函。

⑤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⑥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提供承诺函。

情形二:投标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提供承诺函。

注: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提供一项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具有的,单项合同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与智慧校园或信息化建设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合同协议(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署盖章页)及其结算发票证明材料;业绩金额以提供的发票金额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起至2025年7月3日止,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审查无误后,代理机构会将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缴费流程回复至投标人邮箱;招标文件以电子方式发售。

4.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份,售后不退。

4.4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

(1)请各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参与获取招标文件;

(2)按“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顺序整理资格证明资料盖章扫描汇总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命名主题(XX公司-XX项目X标段-获取文件资料),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