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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07-08 浏览次数:4


休宁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休宁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ACG2025C119


项目名称:休宁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6万元


最高限价:62.6万元


采购需求:休宁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会议室设备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 )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拟采购的无纸化液晶升降终端、无纸化会议控制主机、录播一体机、网络中控主机等产品因核心技术要求较高,为满足采购需求,产品设备厂商中小企业无法提供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7日9点00分至2025年7月18日9点00分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